近日,共青团河北省直工委发文《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省直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冀直团字(2018)2号),我院学生处荣获“省直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青年文明号”是弘扬职业道德、体现职业文明的有效载体。创建青年文明号,是推进服务联系群众,促进青年成长成才,树一流服务形象,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有效途径。学生处自开展争创省直"青年文明号"活动以来,秉持“敬业、协作、创优、奉献”新时期青年文明号精神,学生处全体青年立足岗位实际,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系列活动,形成了“全员参与、深入创建、亮点突出”的创建工作氛围。
下一步,学生处将戒骄戒躁,锐意进取,继续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涵,创新工作方式,再创工作佳绩。
文/ 学生处孙婷 审核/ 徐少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