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决定于9月10日下午4:30在北教学楼4楼多功能厅召开“庆祝教师节暨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表彰大会”。
要求全体教职工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一律着工装,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主管院长请假。
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