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院校历安排,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年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休息。其中,4月3日、4日为公休日,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二、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注意防火和防盗。
院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