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0高校大学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0-06-07 信息来源: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牧)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精神,更好地做好我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2010年省级计划招募人数为1000名,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2009届、2010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和部分城市社区。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

1、发布计划。5月下旬公布招募计划。

2、组织报名。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6月15日前自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根据学生表现择优推荐,推荐时将《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河北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河北省生源省外高校毕业生和本省2009届毕业生直接到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先报名,再邮寄相关证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河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81号,电子邮箱:RLZYSCC@126.com,传真:87905338,87800199;邮编:050051)。

3、招募办法。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拟定体检人选和适当备用体检人选并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在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并指定医院组织体检。根据选派原则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人选。

4、档案转递。2010年“三支一扶”志愿者档案于7月20日前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有关院校统一转至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二)培训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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