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于2011年6月7日结束实习期的学习。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1年6月10日下午—11日办理离校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于6月7日—6月9日完成毕业论文及补考工作。(详见教务处通知)
二、经教务处审该,各科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于6月7日、
8日集中办理档案封装。补考及毕业论文未能达标者,经补考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复核,复核合格的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于6月10日集中办理档案封装。
四、毕业生如尚未签订《河北省2011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则必须填写《河北省2011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灵活就业表》。
五、毕业生如暂无单位、户口欲落户石家庄市,可到各系填写登记表,统一办理人事代理关系及户口落户,费用自理(免交两年人事代理费,如需落户石家庄市,只缴纳落户费180元)。
六、经教务处审核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到各系办公室领取“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离校事项卡”办理各项手续。待各项手续全部办完后,由辅导员统一将事项卡交至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后发放毕业证书,各系组织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1)毕业生档案由各系初审后,由各班辅导员统一到学生处复核封装盖章;
(2)毕业生到各系团总支办理团关系转出手续,由各系团总支书记统一到院团委盖章;
(3)毕业生如需转出学籍档案,可到各系办公室办理学籍档案转出手续,由辅导员统一到学生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