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通知

2011-10-20 信息来源:

各系(部):

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政体[2011]71号)等文件精神,学院研究决定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以增强全院师生的身体素质。每天上午大课间(09:50——10:00)在各系(部)指定位置做广播体操,望广大师生踊跃参加。

广大师生还应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活动”,在早晨上课前和下午课间进行长跑、单双杠以及乒乓球、篮球、足球、羽毛球等各种活动和赛事,达到增进身心健康、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氛围的目的,把我院体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基础课部 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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