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学院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度学院在职的各系部、行政处室正副处级中层干部
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名单如下:
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其中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风建设、工作绩效、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工作(10分), 工作作风(35分), 工作绩效(40分), 管理水平(15分),(具体考核标准内涵详见附件《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中层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中层干部考核结果按综合测评得分值计算,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测评。
1.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强,高质量地完成受聘岗位年度工作任务;在教学、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院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成绩显著,得到公认;
3.考勤合格,无旷工记录,无无故缺席学院召开的会议。
1.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较强,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3.考勤合格,无旷工记录,无无故缺席学院召开的会议。
1.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不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或没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
2.全年旷工5天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受到学院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中层干部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领导评定、考核评议、实绩分析和综合评价的办法进行。
每位中层干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详见《学院2011年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自己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填写《2011年度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并按考核要求作个人述职报告。
组织学院科级以上人员、教师代表对被评议者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
⑴中层干部测评:由学院全体中层干部对被评议者进行测评;
⑵科级干部测评:由学院全体科级干部对被评议者进行测评;
⑶教职工代表测评:由学院各系部(处室)教职工代表对被评议者进行测评。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院教职工座谈会,考察中层干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了解和掌握的各方面资料为依据,根据中层干部述职报告、民主测评、考核评议结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实绩评价,提出考核等级初步意见,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
六、考核结果使用
1.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整职务、晋升、工资以及奖励、培训等重要依据,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2.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级的,具有按规定晋升职务、职称及续聘资格,评选先进、实施奖励的依据;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限期改正。
3.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交流、降职、免职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理,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本年度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参加年度考核。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其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2.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八、考核工作要求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与考核工作有关的文件精神,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
2.中层干部要认真做好个人述职。书面述职材料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如实填写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年度工作总结,本人签字与述职报告一同上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实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要如实反映考核情况和意见,并对考核材料负责;认真遵守考核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不准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严禁泄露考核干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