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方便群众的咨询,接受社会的监督,经研究决定,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设立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热线电话工作的领导,充实学生资助工作力量,投入必要的经费,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部固定电话(座机和手机均可)作为热线电话。
三、各单位要安排人员轮流值班,严肃值班人员纪律,确保电话畅通。
四、热线电话值守人员要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政策的学习,认真接听来电,并做好记录,按照“首问制”原则,做到谁接听谁解答、谁负责,不能当场给予答复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需要反馈的要及时反馈。
我厅将对热线电话开通情况、反映问题处理情况等进行随机检查,对电话无人接听或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