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处决定于近期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测评。现将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测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学期辅导员测评工作原则上按《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辅导员测评细则》要求进行。
1、自我评议:辅导员本人对照辅导员工作职责,对自己的年度工作及其成效做出客观评价,形成个人工作小结。
2、学生测评。学院测评小组成员组织不低于辅导员所带学生总数20%的学生集中测评。学院测评小组成员到场组织。
3、系测评。各系部成立系级测评小组。系级测评小组首先结合辅导员自我评议,再根据辅导员量化考核成绩并检查辅导员工作记录及原始资料,最后对本系辅导员工作进行评议,提出考核评语和考核意见,上报测评结果。系测评结果于6月25日前上交学生处。系级测评小组成员由各系主任牵头,系内教师组成(除辅导员外)。
4、学院评定。辅导员测评由学院测评小组根据系测评、学生测评结果和日常辅导员量化考核成绩(其中系测评占30%,学生测评占40%,学院评议30%)进行综合评定。学院测评小组成员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基础部组成。
(2)不接受工作任务或屡次不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4)在学生党员发展、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6)对学生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故意包庇或纵容学生违纪的;
(7)未按照《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的各项规定完成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