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院办公室责成保卫处向学院拥有机动车的职工发放了进出校园出入证,为严格校园管理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为确保此证的有效使用,要求拥有此证的教职工于本月17日起,进出校园时必须将此证放在机动车的前方位置。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