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学院教职工体检安排的通知

2016-01-08 信息来源:

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切实保障全体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学院在2015年开始委托省直机关第一门诊部组织开展教职工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范围:

全体教职工

二、体检地点:

位于自强路与维明大街交口省直机关体检中心(省三院东侧)三楼。咨询电话:87902308、87012800

三、体检收费:

按规定时间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统一结算。

四、时间安排:

体检定于2016年1月11日-1月20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10:00停止采血,周日休息。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前3天,忌暴饮暴食,保持正常工作、生活和饮食。

2、体检前1天禁油腻饮食,禁饮酒,晚8点后不要再进食。

3、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体检机构备有免费早餐。

4、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患者,请携带日常口服药品。

5、测量血压,心脏及血管检查前应静心休息10分钟。

6、妇科(已婚腔内B超检查不需憋尿)、前列腺或膀胱B超检查前应憋足尿液后再检查。

7、化验尿液时,应注意留取中段尿(即先排一点尿后,再留尿)。

8、女性经期不宜留尿及粪便检查,可在月经干净3天后体检。

9、体检机构免费提供尿,便标本盒。如自带容器应清洁干燥,交体检机构编号标注,防止混淆。

10、怀孕或者可能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师勿做X线检查或者宫颈涂片检查。

11、拍胸片时,勿佩戴项链,胸罩及金属材质装饰品。

12、体检时勿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现金请妥善保管。

13、体检结束时,请将指引单和体检本交体检机构服务台,便于给您做体检总结。

14、提交指引单和体检本后,体检中心提供营养早餐。

15、体检中心楼下停车场免费停车,请听从管理人员指挥,车内勿放贵重物品。

16、领取体检报告后,如有不明之处,请携带报告到体检中心前台,以便安排咨询。

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