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部:
据省教育厅通知,我院具有学籍的中职在校学生开展对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一)免学费补助对象:
1.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1.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生。
2. 在我校就读的中职学生按照我省连片特困县评定;
3.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1、免学费。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并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及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除连片特困县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需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附有关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二)中专部初审公示。
中专部收到学生申请后,严格按照国家免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范围,依据《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中职免学费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初审工作,并在中专部内进行公示。于9月20日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