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务处、河北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民办高校国家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选、二级学院评审和公示、学生处和纪检监察处审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具体名单详见公示表,现需发放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处和纪检监察处反映。
纪检监察处:82622097
纪检监察处邮箱:gsxyjjc302@163.com
学生处:83803306
学生处邮箱:gsxyt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