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活动周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2013-04-08 信息来源: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展示我院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

二、主办单位:学生处、团委

三、协办单位:院、系学生会

四、活动时间:2013年4月9日—29日

五、评选类型

1、求知之星: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勤思好问,成绩优异,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自强之星: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成绩优良,事迹突出。

3、魅力之星:热心文艺活动,积极代表院、系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演出活动,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等方面特长明显且取得优秀成绩。

4、阳光之星: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5、爱心之星: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扶贫、助学、助残、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或青年志愿者团队。

6、社团之星:积极参与学院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在社会和学校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学生团体。

六、评选办法

1、推荐阶段:2013年4月9日-12日

各系团总支在选拔的基础上向院团委推荐每类候选人1-2人。同时接受同学自荐报名(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提交至院团委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

(1)《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校园之星”申报表》;

(2)申请事迹(1500字左右);

(3)参评感言(100字以内);

(4)高清数码生活照一张。

2、初步筛选阶段:2013年4月15日-17日

由院团委根据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定候选人,进入下一个阶段的评选。

3、微博投票阶段:2013年4月18日-23日

学院官方微博发布校园之星候选人相关信息和事迹简介,以转播和评论数量总和统计。

4、校内公示及表彰:2013年4月24日-28日

(1)对最终评选出来的“校园之星”进行为期五天的校内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在五四表彰大会上,对校园之星进行表彰颁奖,并将其事迹进行编辑整理,在校刊《新月》开辟校园之星专栏。

七、相关要求

1、加强认识,积极发动。“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学院加强学风建设的重点工作,对引导形成健康向上的学风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系要本着对学生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审核,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强调宣传,营造氛围。“校园之星”是学生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也是生动、具体的德育资源。各系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的挖掘工作。并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材料。

附: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校园之星”申报表

附件: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校园之星”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相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申报类别

所在系、班级

事迹简介与参评感言

(详细情况另附页,不得少于1500字)

系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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