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艺术节

关于军训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1-09-10 信息来源: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优秀方队、内务标兵宿舍、军训先进个人

评选办法

为鼓舞军训士气,争创先进,弘扬先进,充分体现军训成果,经学生处研究决定,在2011级学生军训期间将评选出优秀方队、内务标兵宿舍、军训先进个人等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现将评比办法通知如下:

一、优秀方队(100分)

第一部分:日常训练(60分)

1、训练精神面貌(10分)

(1)军容风貌(5分)

(2)操练情况(5分)

2、队列动作准确统一(10分)

(1)动作协调统一(3分)

(2)队列节奏(3分)

(3)动作准确(4分)

3、军容着装整齐统一(10分)

4、队列的纪律作风(30分)

(1)拉歌气氛(15分)

(2)队列考勤(10分)

(3)队伍纪律(5分)

第二部分:分列式表演(40分)

1、各项动作技术的熟练程度(10分)

2、步伐整齐(10分)

3、方队气势(5分)

4、队伍步伐与音乐的节奏(10分)

5、精神面貌(5分)

二、内务标兵宿舍

评分标准按文明宿舍评分标准进行评比。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能自觉遵守军训守则,无任何违纪行为发生。

2、能刻苦训练,严格要求,组织纪律性强,个人队列训练和内务卫生检查成绩在班内达到优良。

3、 尊重教官、尊重老师,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并有集体主义精神。

4、 在整个军训过程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比方法

根据军训各阶段训练、管理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承训部队的评价意见及学生的反映进行评比。先进个人、方队、宿舍,在个人总结、各系军训领导小组、公寓、承训部队、学生处推荐评议的基础上确定,由军训办公室汇总报学校军训领导小组审批。

五、评比数量

1、优秀方队:方队数的25%

2、内务标兵宿舍:宿舍数的10%

3、先进个人:学生数的5%

六、奖励

1、全校通报表彰;

2、颁发荣誉证书、奖状;

3、填写奖励卡片装入档案;

4、凡在军训中被评为优秀(先进)者,在学校各项推优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

七、评选工作要求

各方队要根据要求认真做好考核评选工作,及时总结军训期间的各项工作,争创军训先进,提高军训成效。

共青团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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