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军训包括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两部分。是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公共必修课。为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特制定如下守则:
第一条:充分认识军训意义,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刻苦训练,努力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国防观念。
第二条:虚心向解放军学习,勇于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努力培养和提高军政素质,爱国守法、明礼守信。
第三条: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遵守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培养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作风。
第四条:认真学习政治、军事,刻苦磨练意志,积极迎接挑战,按时参加教育训练,积极完成军训任务。
第五条:尊重领导,团结同学,诚实待人,助人为乐,谦逊礼让。
第六条:向雷锋同志学习,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勤俭练兵的好思想、好作风。
第七条:按规定着装,严格军容风纪,讲究举止仪表;搞好宿舍卫生,服从统一管理,自觉维护内务秩序。
第八条:自觉爱护装备、训练器材和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九条:注意饮食卫生,做到不酗酒、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第十一条: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和竞赛活动,陶冶高尚道德情操,弘扬集主义精神,努力创造团结、活泼、向上的军训生活。
第十二条:服从管理,尊重教官。凡出现不服从管理、顶撞教官、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者,除赔礼道歉外,并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