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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须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密切联系师生群众,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及时了解、解决师生员工提出的问题和困难,拓宽师生员工对学院改革发展的建议和意见的沟通渠道,经研究决定设立校长信箱。为加强对信箱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作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反映的信息应是学院师生员工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促进学院健康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一般性工作建议或意见可直接联系学院相关部门。
二、写信人在信件中所反映的情况应务必客观真实。写信人务必塡写真实姓名,并留下本人具体信息(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E-mail地址、电话等),以便回复,学院有对来信者信息保密的义务。
三、反映的问题应客观真实、有据可查。不得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发送有辱人格、恶意攻击以及不健康或法律禁止的内容。
四、校长会经常查阅信箱,重要事项会做出直接批示,责成有关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办理并回复;一般事项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并回复。
五、学院办公室负责对所收到信件的办理和回复情况予以登记造册。 以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