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发现典型,培养骨干,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做出优异成绩,学院教务处决定开展“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评选坚持实事求是和“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开展,从教师中选拔出一批师德教风好、教学效果好、教改成效显著的典型,并通过公开课进行教学观摩,以典型带动一般,促进全院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高,推进学院整体教学改革进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改革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具有相关专业的企业工作经历,参加过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工作,具备“双师素质”者优先。
(四)根据高职教育特点,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在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各系(部)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和标准,根据评选指标体系自行组织“教学能手”初赛评选活动,按照规定的名额(专兼职教师数量的15%,结果四舍五入)评选出参加学院“教学能手”决赛的教师,并填写《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教学能手”推荐表》(见附表1)。2010年6月20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确定最后参赛名单,凡在本学年出现教学事故者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
“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决赛由教务处进行组织,于2010年9月份至10月份举行。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进行评价。参加决赛的教师需准备50分钟的授课内容进行讲授,采取评委当场打分的方式(具体评选指标体系见附表2),最终择优评选出学院的“教学能手”。
教务处将评选结果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向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无异议后生效。
为了保障“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决定成立学院、系(部)两级评选机构。学院成立“教学能手”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教学能手”的评选决赛工作;各系(部)成立“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部)的“教学能手”评选的初赛工作。
(一)“教学能手”的表彰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获奖者将被授予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选手实行按月给予奖金的动态奖励政策。奖励期限为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的一年时间。
(二)“教学能手”聘期为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学院调查属实,从当月起取消对其的奖励政策。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教学能手”的评选成绩记入本人业务考核档案,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提升等的重要依据。
(四)获得“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教师要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使青年教师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学院将组织评选为“教学能手”的教师进行观摩教学活动,推广教学经验,以提高全院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