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品课建设的实施意见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保证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2008年我院制定“关于加强我院精品课建设的意见”以来,引起了院领导和各系部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落实、实施此意见,我院将启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育教学创新,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它课程建设,进一步发挥课程建设在专业建设、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中的窗口作用,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
二、建设目标
计划用1-2年的时间,完成第一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通过建设,使其在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质量等方面都达到优秀标准,成为我院精品示范课程。
三、建设与管理原则
1、以系为基础,逐级评选原则:精品课程建设要在各系课程建设的基础上,产生院级精品课程。
2、实行"滚动管理,中期淘汰"的原则:以系为单位申报精品课程,凡被确定为重点建设的课程,一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如果出现建设迟缓、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将根据情况停止建设经费资助或撤销建设资格,另行滚动填补其它课程。
3、建设时间与检查验收
建设时间一般为两年,建设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凡通过验收达到优秀课程标准的,学院将认定为精品课程,颁发精品课程牌匾和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4、实行课程负责人制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计划、领导建设方案实施、接受评估验收。
5、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保证精品课程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
依照“先规划后立项,以项目定投入,经费分批划拨、优先支持,系(部)适当配套”的原则进行建设。学院在经费、师资配备、教学设备投入等方面将优先考虑精品课程建设需求。在学院给予的有关政策和专项经费的支持下,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