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发现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河北省大学生摄影及微视频创作大赛的通知

2013-06-28 信息来源: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引导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实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发现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为主题的河北省大学生摄影及微视频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6月1日-6月15日 宣传发动

2013年6月15日-7月5日 微视频预报名

2013年8月20日-9月6日 作品提交

2013年9月7日-9月13日 作品评审

2013年9月25日左右 颁奖典礼

二、承办单位

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电视台少儿·科教频道

三、大赛内容

大赛分摄影创作、微视频创作两部分。

(一)摄影创作

摄影作品分为艺术摄影、纪实摄影、风光摄影和电脑创意四个类别。

1.艺术摄影类:作品要求经过艺术构思,能够表达生活中的特定瞬间、主观情感,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与审美价值。

2.纪实摄影类:作品要求以纪实摄影手法,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题材,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3.风光摄影类:作品要求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花卉动物为题材,表现大自然神奇与美丽。

4.电脑创意类:作品要求以摄影原创素材为主,通过电脑制作合成的作品,或传统暗房创意作品。

(二)微视频创作

微视频作品分为剧情片、记录片两个类别。

1.剧情片:本单元是本次“微视频”大赛的主要竞赛单元。鼓励大学生用多样化方式进行剧情片的探索与创作,通过镜头塑造人物、提炼情节,表达主题思想。

2.纪录片:本单元要求以纪录片的形式纪录真实的人和事,用客观、真实、独到的眼光发现问题、表现问题,表达具有大学生特点的思想内涵和人文关怀。

四、大赛细则

(一)参赛要求(参赛者不同意或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突出大赛主题“发现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体现大学生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创作者必须是(或影片创作团队的主要成员中必须有)河北省高等院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因素,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3.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为2013年1月后创造完成的原创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所有参赛者在报名表上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所有参赛者须按参赛步骤中所规定的各项规范报名参赛。

5.微视频作品必须附加一份原始分辨率的20秒片花和5张剧照,存储于一张光盘。

6.对于入围作品,除非特别申明,组委会与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公共媒体上作非盈利性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与艺术教育等非商业性活动。

7.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在本次比赛过程时间段外,参赛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与其它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的规定造成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8.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接受本细则各项条款,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奖金和奖品的权利。

(二)摄影作品要求

摄影作品以jpg文件格式提交,文件不大于5MB,长边不小于800px,不大于1024px。必须保留原始文件,原始文件要求800万像素以上。独幅、组照(每组不超过3幅)均可,每张图片需配140字以内说明,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作品类别(艺术、纪实、风光和创意四类)。

(三)微视频作品要求

微视频作品原则上在3-20分钟,存储介质为DVD 光盘,报送3 份,片花存储介质为DVD 光盘,报送一份,请保证播放质量。视频格式可选择下列之一:

1.标清分辨率作品:标准PAL制式DVD 影碟(分辨率720*576);

2.高清分辨率作品: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的视频文件(MPEG-2、AVI、MOV);

五、奖项设置

(一)摄影部分

按照艺术摄影、纪实摄影、风光摄影和电脑创意四个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

(二)微视频部分

设置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创意、最佳剪辑、最佳摄影、最具潜力表演奖、最佳纪录片、最佳剧情片等奖项各1个。按照剧情片、记录片两种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可自行报名参加(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也鼓励各高校、院系组织推荐学生集体参赛;

(二)大赛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三)获奖名单公布后,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四)比赛细则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官方网页上提示修改内容;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大赛;如果参赛者在公告发出七个工作日后仍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视同参赛者接受所有变动;

(五)请作者保存好原始作品,来稿一律不退。

(六)大赛摄影作品可直接参赛。微视频作品须预报名方可参赛,请于7月5日之前填写《“发现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河北省大学生微视频大赛预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请于9月6日前报送参赛作品,摄影作品可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微视频作品光盘寄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地址。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赛活动,加强统筹力度,发动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好本校参赛作品报送工作。高校党委宣传部门要履行起对参赛作品内容导向的审核职责。

2.创新形式,有序开展。各高校要紧紧围绕“中国梦”教育主题,将线上活动与线下教育相结合,将大赛活动与“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教育活动相结合,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容,引导支持学生创作优秀作品,促进大赛有序开展。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高校要加大大赛活动宣传力度,根据活动安排,在大赛作品征集、摄制、参赛、网上展示、校园展播等各个环节上做好宣传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鲍敬敬 潘俞帆

联系电话:0311-81668154 0311-81668165

电子邮箱:weishipin2013@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河北科技大学

邮 编:050018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2013年6月4日

附件:

“发现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河北省大学生

微视频大赛预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学校

身份证号

电话

E-mail

QQ

作品名称

内容分类

1剧情片 2纪录片

作品长度

(分钟)

拍摄时间

(或拟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或拟拍摄地点)

内容简介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