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部门综合考核办法

2015-12-25 信息来源:

为正确评价全院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认真履行职责,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每年年终对全院各系、部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教学部门、行政职能部门。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基础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

重点考核各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管理水平,详见《行政职能部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教学部门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2)、《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3)。

形式:各部门的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学生代表考核、综合考评。考核分值比例详见《行政职能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考核部门及比例分配表》(附件4)、《教学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考核部门及比例分配表》(附件5)。

四、考核程序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各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写出自评报告;述职报告包括各部门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字数2500字左右。(述职内容大纲见附件6)

2、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院领导、学生代表集中考评,部门之间互评。

3、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各方面考核总成绩,评定考核结果。

4、考核结果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考核结果

1、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2、作为部门负责人聘任、奖惩、调整和交流等的有关依据;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2015年12月7日

附件1:《行政职能部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教学部门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3:《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4:《行政职能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考核部门及比例分配表

附件5:《教学部门考核评价考核部门及比例分配表

附件6:《各部门述职内容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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